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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的评审(3)
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教育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6-29

【作者】: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:
【摘要】:取得者须有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、立项书、文件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有署名); ③个人获市级党委、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、经营、管理

取得者须有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、立项书、文件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有署名);

③个人获市级党委、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;

④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并安置大量人员就业,被市级党委、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(年上缴税金300万元以上,并附税金单);

⑤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;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(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);

⑥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,解决了技术难题的,有市级政府或省级部门文件表彰;

⑦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、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;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,并具有相关省级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或材料;

⑧获得发明专利1项(为前三完成人)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(均为第一完成人);

⑨从海外、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我省稀缺的专业人才,并有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证明。

参评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。后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,申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

1.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;

2.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3.受到党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
4.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,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并在全省通报批评,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

一③④六八⑨⑤①一五四 柳老师

文章来源:《工业和信息化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hxxhjy.cn/zonghexinwen/2020/0629/3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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