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则
第二章产能要求
第三章置换方案
第四章置换比例
第五章跨省置换
第六章项目申报
第七章申报资料
第八章方案实施
第九章关停、退出、撤销及变更
第十章监督管理
第十一章附则
文章摘要:<正>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操作,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工信部原[2021]80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和《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36号)等相关精神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第二条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、平板玻璃项目。确有必要新建的,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,实施产能置换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分类号:D927;D922.29
文章来源:《工业和信息化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gyhxxhjy.cn/qikandaodu/2022/0127/116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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